|
|
首先 炼铜癖不犯法,炼铜癖虽然是一种病,但是不能将其视作无法克制的一种“癖好”,更不能将其当作犯罪的理由。
除了和未成年人发生形关系违法外,传播未成年人涩情也涉嫌违法。
传播不满14岁未成年人**视频10个以上可定罪
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昨日联合发布《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、移动通讯终端、声讯台制作、复制、出版、贩卖、传播**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。根据解释,以牟利为目的,制作、复制、出版、贩卖、传播内容含有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**电子信息,数量达到电影、表演、动画等视频文件十个以上、音频文件五十个以上的;传播**电子刊物、图片、文章等一百件以上、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五千次以上的;利用**电子信息收取广告费、会员注册费或者其他费用,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,均可定罪处罚。
此外,两高负责人解释称,如果制作、复制、出版、贩卖、传播具体描绘已满十四周岁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性行为的**电子信息的,则仍应依据旧《解释》的规定从重处罚。

https://www.chinacourt.org/article/detail/2006/08/id/214909.shtml |
|